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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爸妈平时对我和对他的态度……难不成我真的是被捡回来的?

    还是说,在医院里我就被人抱错了……实际上我应该属于电视里演的那种小偷家族,或者其他什么的。毕竟从小到大偷鸡摸狗的事情我没少做,倒不是真的很缺什么,只是看到那些就忍不住手痒痒。十分凑巧的,十三岁那年冬天,我和戴西从结束了生日聚会的同学家出来,遇到了流浪汉,他恳求我们帮他买瓶酒,只不过他只有可怜的几个币子。

    刚看完第三遍美少女神探的我,看着眼前邋里邋遢的流浪汉,脑袋里止不住蹦出来一个天马行空的点子。

    我问:“你当过扒手吗,做过的话,不如我们做个交换吧。”

    “什么?”对方显然一副没听到的样子,或者说听清了,但搞不懂前后文有什么逻辑。

    而和我一起把美少女神探看了三遍的戴西很快跟上了我抽风的脑回路,向来合拍的她露出一个相当反派的笑容,说:“你做过的吧,不如教我们点什么技巧吧,我俩就给你买酒,五十币一瓶的那种。”

    我忍不住暗拉了下她的衣摆,五十币?!一人一半都是我两天的零花钱!

    没想到对方竟然在沉默地低着头,不知道想了什么之后,拉着破风箱般的嗓子答应了。

    他以前真的做过扒手,还多次被警察拉入通缉名单,不过他有个做假身份的好兄弟,让他免进了几回局子。但是为什么如今冒着被冻死的危险,大冬天的缩在街边,我们也无从而知。

    我不由得怀疑对方是不是技艺不精,所以被抓了。那时我有点后悔没有试试对方底子再答应那瓶花掉我两天零花钱的酒。

    好在对方的确有两把刷子,我和戴西上手也快,没多久就出师了。虽说我们家里还没落魄到需要两个小屁孩出去偷jianian耍滑来维持运行,但那段时间我们极度仰慕美少女神探里面的主角露易丝,她能够在五分钟内通过一条街的同时,顺走三个富人的钱包以及她想要得到的任务对象的手机。

    我们本来打算去酒馆试试,但门卫立马就把两个小不点模样的我们拦住了。

    无奈之下只能找了条拥挤的大街,露天作案还是需要一定勇气的,好在夜色够暗,我们两个也实在不起眼,等戴西拉着我的手跑到一条无人的巷子时,我们就开始核对赃物。几张零钞,还有一只男士皮包。

    打开皮包,里面有一张小女孩的相片,几个钢镚,两张信用卡,以及几张医院化验单和缴费记录。我们打开那张化验单,它属于一个叫玛雅·吉斯的八岁女孩,她患有白血病。我回忆起当时那个穿着老旧皮外套的中年男人,噢,看起来这家人可不像是能经得起这次偷窃的练手对象呢。

    我和戴西又对视了几秒,然后我们把这个钱包说成是在路上捡到的,交给了最近的派出所。看着警察在拨通缴费记录单上留下的电话后,我们俩偷偷溜走了。

    所以你能理解我为什么怀疑自己是被抱错的孩子了吧,我对偷窃,说谎,打架等别人眼里的坏孩子恶劣行径毫无内疚和不安之心,如果我是恶魔,那奥代文一定就是那个乖宝宝天使,mama最爱的那种。

    我问mama上述那个问题时,她正忙着处理文件,给我翻了个白眼,“抱歉了,你——多尔茨,毫无疑问是吉布森家的孩子……有闲心关心那个,倒不如倒杯咖啡给mama,宝贝。”

    瞧,有事要干的时候就喊我宝贝,嫌我烦了就喊我名字。

    我撇着嘴去厨房给她煮咖啡,靠在墙壁上等待时,奥代文也走进厨房,找早上剩下的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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